出国(境)中违规违纪问题

2025年05月06日 10:48        点击:[]

一、典型案例

1.长春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母德强因公出国转道第三国探亲问题。经学校批准,母德强持因私护照赴美国奥克兰大学,洽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母德强于2014年3月9日至2014年3月17日,先行抵达加拿大多伦多探亲,于3月18日至23日,从加拿大多伦多赴美国奥克兰大学洽谈中外办学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母德强党内警告处分。

2.福建警察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何松国等因干部未经组织批准出境等问题。2016年4月,福建警察学院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室主任洪小春因两次未经组织批准出境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该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何松国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洪小春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该学院组织部部长何继芳把关不严,对洪小春未经组织批准出境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6年6月,何松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何继芳受到诫勉谈话,并调整岗位。

3.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擅自组织学院教职工持因私护照用公款出国问题。原党委书记王恩周(现已退休)、院长魏应彬、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陈修焕、时任党政办主任周运诗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和违规通过旅行社渠道,擅自组织学院教职工持因私护照用公款出国旅游培训。王恩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应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陈修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周运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案例分析

【释义】

出国(境)中违规违纪问题在这里主要指的是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公款出国(境)旅游等违规违纪问题。

【表现形式】

1.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或者以虚假身份出国(境),或者为按规定经费现行审核或未执行经费审核意见,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实际执行情况。

2.以公务的名义出国(境),却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增加出访国家,或者绕道旅游,或擅自增加陪同人员,甚至家属陪同前往。

3.违规扩大出国(境)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或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境)经费。

【有关规定】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

3.《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

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

5.《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齐鲁师范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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