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倡导”:助推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2015年03月04日 00:00        点击:[]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从总体上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三个基本问题: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建构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培养一群什么样的公民。中国梦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梦想。实现中国梦离不开核心价值观的支撑,“三个倡导”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强大的正能量。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共同理想的凝聚力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它表明我们致力于建设的国家将是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国家建设的共同理想。从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来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等基本价值目标蕴藏着共同理想的凝聚力。共同理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共同理想是一种超乎想象的强大软实力。人心的向背关系到事业的成败,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共同理想发挥着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巨大作用。只有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汇聚出强大的力量。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是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社会像旧中国一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都离不开共同理想的支撑。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制度正义的驱动力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它表明我们致力于建构的社会将是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从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来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基本价值取向蕴藏着制度正义的驱动力。制度决定了社会资源的分配方式,并自始至终影响每一个人的生活。制度正义是对制度安排是否公平合理的价值评价。制度只有符合社会的道德目的,才能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与支持,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制度正义是制度合法性的根本源泉,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的驱动力。这种驱动力主要表现为制度安排所提供的激励机制。公正的制度能充分激发主体能动性,而不公正的制度将会严重挫伤主体能动性。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制度安排充分彰显了制度正义,为每一个人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有机会,才会有梦想;有梦想,才会有奋斗。公平竞争有利于激发主体能动性,实现人尽其才,使每个人都能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品格的亲和力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它表明我们致力于培养的公民将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从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来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价值准则内蕴着公民品格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首先是一种化解利益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的力量。在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才能自觉地协调好个人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这种亲和力还是一种促进凝神聚气、推动团结合作的力量。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团结合作的品格基础。马丁·路德·金曾指出:“一个国家的前途,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品格之高下。”公民的品格决定国家的前途。只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才能建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才能成就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梦想。(文章来源:《光明日报》2014年12月02日07版:作者:喻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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