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中心组成员共15人参加了会议,专题学习会由党委书记孙莹主持。
会议全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分为总体要求、责任要求、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四大块,共15条。既有原则要求,又有具体规定,还提出一些可量化的指标,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形态阵地范围、党委宣传部门的职责等。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领域。高校的意识形态工作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它犹如在人的头脑中搞工程,在人的心田上做绿化,其要求之高、任务之艰,可想而知。《实施办法》就各级党委(党组)如何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和制度安排,成为当前高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遵循。学院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要从“三个关乎”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工作自觉性。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会议要求,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在意识形态领域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院党委要负总责,切实履行好把握正确方向、部署指导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队伍建设等重要责任,结合实际把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以刚性约束推动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关注主流媒体声音、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倾向,自觉做遵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模范。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把责任放在心上,把工作抓在手上,把义务落到实处。
会议还下发了《人民日报》刊登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光明日报》刊登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重在队伍建设》2篇专栏文章,要求中心组成员通过自学深入领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的精神。
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重大部署,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论断。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强基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须臾不可动摇。《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作出制度规定,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党委近年来坚持将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重要任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学院党委将从当前形势和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出发,进一步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点,以“管得住是硬道理,正能量是总要求”为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守好各类阵地、唱好主流声音、管好重点群体,真正把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从政治高度牢牢掌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
文:党办顾青